临沧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指南
发表时间:2017-08-27 点击:
临沧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条件 (一)有二个以上合伙人,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; (二)有书面合伙协议; (三)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。 需提交的文件、材料 (一)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; (二)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; (三)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; (四)合伙协议; (五)出资权属证明; (六)经营场所证明; (七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,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,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