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车场办理要求
发表时间:2019-04-18 点击:
一、材料要求 1、洗车场备案申请(地点、人员、面积、设备、经营范围); 2、工商营业执照或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(验原件,收复印件); 3、身份证明(个体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、企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); 4、经营场地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(租赁合同验原件,收复印件); 5、环保、节水、滇管等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批准文件(验原件,收复印件); 6、周边街道平面图位置图、门店设计图、效果图(门面及主要工位设施照片); 7、洗车污泥清运、处置措施(需具备合格沉淀池); 8、机械设备明细表(根据实际情况填列,机械设备需要提供发票及合格证); 9、企业内部管理制度、作业章程和操作规范、服务质量承诺书(上墙效果图); 10、安全生产责任书、生产经营承诺书(由职能部门提供); 11、从业人员花名册。 二、办理要求 1、洗车场地址选择必须符合《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第125号令)要求; 2、场地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; 3、场地内应当划分洗车区(设置在室内或者封闭场地内,采用防渗漏硬化地面,并设置截水沟)、擦车区、等候区; 4、从事车辆清洗的,必须具备高压洗车机、节水型清洗设备、泡沫洗车机(含气泵)、吸尘器; 5、洗车场应当使用再生水或安装使用循环水设施;使用自来水,要建造蓄水池或使用蓄水容器;实行二次供水,不得直接从自来水管道接水;须具有水务部门的审查意见; 6、洗车场设置二级以上沉淀池,每级沉淀池的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;洗车污水排放、污泥排放处理须具有排水、环保等部门的审查意见; 7、须安装消防部门要求配置的消防实施。